山东开展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 可免费申请

来源:青州新闻网     时间: 2021-01-21 11:08:04     


 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开展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据悉,首次评审费用由民政部统一安排,申请人无需承担。

记者了解到,本次评审范围为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的2019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证明,符合《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且工作地或考试报名地为山东省的相关人员。

根据评选规定,个人申请者可在在2月2日前登录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平台(https://sswe.swtpr.com),注册并填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并准备与《申请表》相对应的评审证明资料,具体内容包括近五年来的3个直接服务案例完整记录,近五年来不少于15个小时的完整督导记录以及工作业绩和贡献佐证材料。另外,申请人还可自愿提供如具有代表性的专著、论文、报告、文章,以及与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的成果鉴定、获奖证明等其他材料。

工作单位推荐的申请人应将《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程序对申请材料和申请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将申请人提交材料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推荐,并出具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经单位同意推荐的申请人应在2月10日前登录申请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申请材料不合格的申请人应根据审核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申请系统补齐材料。每位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补充材料,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补充材料应在申请人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在2月28日前将纸质盖章申请材料(一式壹份)使用邮政EMS快递至山东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据介绍,本次评审的答辩考核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承担,具体答辩安排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答辩考核。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申请人可在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记者了解到,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作,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相关证书由省民政厅安排发放。另外,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费用由民政部统一安排,申请人无需承担。(陈洋洋)

编辑:
文章推荐:

精选专题

  • 好品山东丨成武刻瓷:以刀代笔绘大千世界 毫厘之间展传统之美

  •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即将召开,大众日报及客户端推出“喜迎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专栏,聚焦山东在科技创新、区域发展、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亮点、突破点,讲好新时代山东故事,汇聚强省建设磅礴

  •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即将召开。盘点过去五年,从新旧动能转换到对外开放,从科技创新到乡村振兴,从幸福民生到文化赋能……山东都谱写了怎样的答卷?翻开山东过去五年“成绩单”,置身其中,见证前行的步伐和奋斗






青州新闻网版权所有 网站声明:本网站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与镜像

青州新闻网 青州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州市范公亭路东首广电大厦1楼、2楼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电话: 3303015 邮箱 : qznews360@163.com

鲁公网安备 37078102000006号 鲁ICP备11000130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7120210008

x
x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