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2021年中考及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青州教育视界     时间: 2021-03-26 11: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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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有关招生工作意见和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教办字〔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科目、形式及成绩等级划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听说能力测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等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3科。英语总分为120分,其中听说能力测试40分,笔试80分;其它各学科总分分值不变。各学科等级划分办法不变。

地方与学校课程相关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再单独作为科目呈现。

(二)考试时间及组织

1.文化课科目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9科文化课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全市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61316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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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课科目考试阅卷及等级划定由潍坊市教科院负责。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由教育教学研究院统一组织安排,测试时间为3月27日。

3.体育与健康考试

体育与健康考试由体卫艺与家庭教育科统一组织实施,520日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和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4.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由实验教学研究中心统一组织实施,5月30日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和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5.信息技术考试

信息技术考试于4月20日前完成,有关要求按《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初中学生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潍教函〔2020104号)执行。

6.考查科目成绩认定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查及等级认定工作由初中学校负责,420日前完成等级认定和公示,并将认定结果上传到潍坊中考平台,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其成绩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考查科目分ABC三个等级,其中A等不得超过考生总数的30%初中学校要科学制定考查认定方案,4月10日前报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通过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

7.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

410日,音乐、美术专业考试,考点设在宏德学校,411日,体育专业考试,考点设在旗城学校。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由体卫艺与家庭教育科统一组织,各高中招生计划见附件2,具体考试要求见附件3

(三)报考考生范围

学籍在我市的初中学生,原则上在我市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其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录取的依据。

学籍不在我市的初三应届毕业生,申请在我市参加中考,属于以下3种情况之一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46-10日)登录“潍坊教育微服务”微信公众号提报户籍、房产、初中就读等相关信息进行申请,经教体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我市参加考试报名和志愿填报。

1.户籍在青州市内、在潍坊市内其它县市区初中学校就读(且有就读学校学籍,下同),拟回我市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

2.户籍在青州市内、在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就读,回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升学的考生;

3.户籍在青州市外、在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就读,因监护人在我市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升学的考生。

其中,第2、3类考生申请时还需提交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近期电子照片,第3类考生除需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须提供学生及其监护人在我市的居住证(无居住证的,须提供监护人在我市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半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等工作证明、房产证或半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明)。

考生在我市通过审核后,其信息由教体局4月20日前统一上传到潍坊中考平台。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在其它县市区重复报名,否则取消在我市的报名、录取资格。

(四)考试与成绩管理

考生成绩属个人隐私,只用等级表达,以适当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各文化课科目考试成绩(等级)一般在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公布,考生和家长可以到青州市智慧教育云平台查询(http://www.qzjyyun.net/)。

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成绩由教体局划分等级、公示,核对无误后,于5月30日前上报到潍坊中考平台。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公示、核对无误后,于420日前上报到潍坊中考平台。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原则上按初中就读地为主参加考试。在潍坊市内其它县市区就读经审批回我市报考的考生,全部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参加所有规定科目的考试和考查。文化课科目考试成绩由潍坊市教科院统一下发,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3科考试科目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3科考查科目成绩,由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一并上传到潍坊中考平台。

在潍坊市外就读经审批到我市报考的考生,在普通高中第一志愿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必须在我市参加所有规定科目的考试和考查,未在我市参加考试、考查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擅自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在其它县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转学到我市的考生,其相关科目成绩由教体局直接对接原考试所在县市教育部门开具书面成绩证明(市区由市教科院开具)。

(五)规范多次考试制度

今年起规范多次考试制度。初中一年级学生仍然可以参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初中二年级学生仍然可以参加除化学外其它文化课科目的考试;初中三年级学生可以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在初一、初二已参加有关科目的考试但对其成绩不满意的,初二、初三时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高中录取。但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申请提前考试考生的审核,避免学业成绩达不到一定水平的考生盲目提前考试,各初中学校初一、初二年级提前参加考试人数不能超过本校该年级在校生数的3%。

初中学生提前参加考试,需由学生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定课程方案,合理安排课程计划,严禁统一提前结束课程或对部分学生组织应试的“快班”让学生提前参加考试。对提前参加考试并获得理想成绩的学生,学校要加强指导,“一生一案”制定相关保障措施,支持其后续拓展深度学习。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创新实践五个维度。学校要将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等修习和参与情况,全部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A、BCD四个等级,原则上A等不超过本校毕业生数的30%B等为50%D等严格控制。对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A等指标比例实行动态管理,具体办法不变。奖励指标要从严控制,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奖励部分从B等级中扣除。各初中学校要对各等级指标分配办法进行研究论证,确保办法科学、过程公开、结果公正,分配方案提前报基础教育科备案。

初中校长是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管理,逐项督查落实情况,保证学校切实落实《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程》各项要求。学校要按照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潍教明电〔201551号)有关要求,对每个学生的评价结果逐级签字、备案,并在网上公示,同时上报公示、备案材料,并512日前通过潍坊中考平台上报评价结果。教体局将加强对各学校评价工作的督查和指导,5月14日前完成对各学校评价结果的审核和确认。

在潍坊市内其他县市区就读经审核同意在我市报考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一并上传到潍坊中考平台。在潍坊市外就读经审核同意回我市报考的考生,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每学期的学业成绩,由原学校及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交基础教育科,由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组织对其综合素质进行等级认定。

三、考试报名及志愿填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必须符合考生本人意愿,严禁未经学生本人及家长同意,由学校老师或招生学校私自代替报名。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群体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初三考生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是个人隐私,只能由考生本人知晓,严禁泄露。

(一)考生报名及确认

1.艺体特长生报名及确认

41日,由初中毕业学校统一组织报名考生选择任一所高中的一个专项报考(不能多选),考生要参照招生学校的计划和专业填报,填报专业必须在报考学校的招生计划内,计划外的志愿无效。42日,以学区、市直初中为单位,到教体局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确认时须携带考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学籍卡、准考证,体育考生须提供健康证明。

2.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初三志愿填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全部通过潍坊中考平台进行,时间为4月25日---29日(每天8:00-20:00)。初二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由初中学校组织集体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初中学校导入潍坊中考平台;初中学校要将导入结果从中考平台中导出核对、签字,存档备查;任何学校不得拒绝学籍在本校的初二学生报考。

初三考生由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潍坊中考平台填报基本信息、考试科目和高中阶段学校志愿。报名期间允许多次查看、修改志愿,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考生务必选全科目,但不要多选,从潍坊市外转入我市的考生和对原考试成绩不满意的考生可以补报地理、生物,其他考生不得随意选报。

3.普通考生和特殊考生确认

普通考生不统一组织审核、确认,报名结束后,由初中学校统一打印信息确认表一式三份,考生及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一份交家长,一份学校留存,一份报招生考试研究院,三方分别存档备查。

符合中考照顾录取政策的特殊考生仍需审核、确认。今年我市继续执行《潍坊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附件4),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考生,可全部申报,录取时只取最高项予以照顾。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由本人向初中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子女、市外独生子女等特殊考生由家长个人出具证明,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本作为证明,市内独生子女由初中学校汇总、公示并上传潍坊中考平台,教体局统一到卫健部门查验。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书面申请或相应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学校要严格审核各类特殊考生资格,审核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5月10日前上报潍坊中考平台, 同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体局进一步审核,无异议后教体局于5月25日前在潍坊中考平台确认。

潍坊市内跨县市区回我市报考的考生,由学籍所在县市区、学校进行特殊考生资格审核并上报潍坊中考平台。潍坊市外考生符合我市特殊考生照顾政策的,由教体局统一审核、上报。

(二)考生志愿填报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分四大类:“3+4”志愿,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试点班、职教高考班志愿,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可全部填报,也可以单独填报。

1.“3+4”志愿。共设3个志愿;其中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第三个为学校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试点班、职教高考班志愿。普通高中继续采取区域内“划片招生”的办法,全市划分成青州一中、实验中学、青州二中3个片区,青州一中东校区、潍坊潍理工综合高中面向全市招生。青州一中东校区作为山东省教育厅确定的山东省综合高中试点学校,今年继续面向全市招收综合高中试点班,计划招收2个班,96人。填报高中志愿时,农村初中第一志愿可选报片区普通高中或青州一中东校区、综合高中试点班、潍理工综合高中之一;城区初中第一志愿可根据意愿填报;所有初中第二志愿只能选报综合高中试点班、潍理工综合高中之一。第二志愿设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综合高中试点班、潍理工综合高中作为第一志愿时,第二志愿不可以再选报其它学校,视为服从调剂,录取时根据各学校录取情况适当调剂。取得特长生专业考试合格证的音体美考生第一志愿要与专业录取学校一致。考生在第一志愿高中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从今年起新添加“职教高考班”志愿。“职教高考班”学生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培养目标主要面向“职教高考”,学制三年,执行中等职业教育学杂费政策,毕业后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具体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3.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设置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顺序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两所学校。如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选择服从调剂,则在所填报志愿未能投档的情况下,根据考生位次优先原则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院校。

4.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设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志愿下设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两所学校和相关专业。

四、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3+4”,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试点班、职教高考班,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四个批次顺序录取。

(一)“3+4”招生录取

3+4”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和潍坊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7月上旬完成。

凡被“3+4”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试点班、职教高考班,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等志愿的录取。此政策应告知所有报考学生及家长,做到“应知尽知”。

(二)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试点班、职教高考班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试点班录取。由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学校自主录取,录取时间在7月中旬。高中学校要根据山东省、潍坊市和我市高中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自主制定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中要公布学校选课走班办法,经教体局批准后,向初中学校和社会公布。教体局全面审查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方案及录取标准,全程监督高中学校推荐生测试,但不代替学校录取。

1.录取的基本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录取的必备条件。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符合相应条件,准予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科目免考的除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有一科及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3.录取方式。实行综合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要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剩余计划。

1)强化指标生政策。指标生必须是初中一年级开始就在教体局规定的招生服务区内公办或民办初中就读,有正式学籍且一直在校学习的学生;或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进城务工等因素正常转学,在毕业学校连续学习两年以上的学生(有符合规定的学籍档案)。初中学校要对毕业学生逐个审核是否符合指标生资格,审核结果要经家委会代表、校长签字,在班内、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510日前报基础教育科,作为指标生录取的依据。

2021年我市将青州一中、实验中学、青州二中3高中招生计划的70%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即指标生)。指标生的分配原则是:初中毕业生人数、初中学生毕业去向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情况,三者的权重为5:3:2

为促进教育公平,继续设置指标生录取标准下限,其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三门学科中等级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如全为A等,则不再提高)后达到普通生录取标准的,方可录取为指标生。

(2)综合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综合素质等级,实行组合录取。把综合素质作为一门学科,将其与其它学科分成三个组合,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为第一组合,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为第二组合,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为第三组合。同一组合内各科成绩可以等值互换,组合之间是否等值互换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严禁以赋值、代码等形式录取。

录取时,按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降低一个等级后参加第二志愿的录取。

(3)特殊才能学生录取。为严格落实潍坊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收特殊才能学生实施细则》,切实加强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培养工作,今年我市确定青州一中、实验中学、青州二中三处学校为特殊才能学生招收培养试点学校。三处学校要结合高中特色化发展需要,认真制定特殊才能学生选拔、培养方案,各学校招收的特殊才能学生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科技创新类学生录取人数包括在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内。

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实行教体局指导下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流程包括制定招生简章、高中学校考核测试、确定资格名单、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录取等环节。特殊才能学生录取依据为“特殊才能水平+综合能力+学业水平”。三处高中学校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录取培养方案于330日前报教体局备案。

(4)特长录取。指对艺体特长生的录取,主要依据是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综合素质等级及特长考试等级,也实行组合录取。具体招生办法,由各招生学校自主确定,教体局审批。艺体特长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专业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特长生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参加第二志愿录取时不降低等级。

为培养有丰富文化知识底蕴的“合格加特长”的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设置文化课底线标准,按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总数1:1.2的比例统一划定特长生文化课控制线,在文化课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作为特长生参加录取,在文化课控制线以下的考生不作为特长生参加录取。体育与健康成绩达不到B等的考生,不具备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

职教高考班录取。经潍坊市教育局批准开展职教高考班试点的学校,制定招生录取方案报教体局和潍坊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三)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

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录取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录取规定,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潍坊中考平台上进行,完成时间为8月中旬。因报名人数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在潍坊中考平台上进行二次征集志愿,重新组织报名补录剩余计划。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作退档处理,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不得改录。

(四)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招生录取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录取,录取工作在全市中考平台上进行,录取完成时间为8月下旬,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作退档处理,不得到其他中职学校注册入学。没有被录取的考生、没有在中考平台填报志愿的市内学生以及市外学生直接到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录取标准、程序和办法,实行注册入学,注册入学截止时间原则上为10月底。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体局成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统筹疫情防控与考试等相关工作。各有关科室、单位按照业务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基础教育科负责中考政策制定及工作协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负责职业类院校、民办高中的招生宣传工作;体卫艺与家庭教育科负责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艺体特长生招生政策制定和考试工作;招生考试研究院负责文化课科目考试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文化课科目考试组织,信息技术考试报名、考试组织、成绩公布上报工作;教育教学研究院负责文化课科目试卷扫描、阅卷工作,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报名、考试组织、阅卷工作;实验教学研究中心负责实验操作技能科目的考试工作 

(二)规范招考行为。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加强对试题、试卷的管理,在命题、运送、保管、交接等各个环节,严格按国家保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全市文化课科目考试全部使用高考考点考场,考场、保密室全部按高考标准使用视频监控、无线通讯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监控录像保存半年。特殊才能学生、特长生由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进行全程录像,并连同试题试卷保存至学生毕业。切实加强对只毕业不升学考点考场的管理。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考生资格申报、考试,以及监考教师、考务人员等全部签署诚信承诺书。

(三)实行阳光招生。切实落实公示和申诉制度,加强和完善监督制度。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方案、各类考生录取标准须经审核后方可实施,各学校的方案、标准及公示情况于720前报基础教育科备案。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按照“一次办好”要求,在资格审核、报名等环节通过精简申请材料、减少环节、压缩办理时限、部门数据共享、实施全程网办等措施,实现家长“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切实提高家长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

(四)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造成试题泄密,或在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指标生分配、报名、考试、阅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特殊考生资格审核、推荐和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招生过程中要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五)加强宣传指导。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初中学校要将高中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印制“明白纸”,一式两份发放给考生和家长,由考生和家长签字,初中学校留存一份备查,确保每一名考生和家长都熟知相关政策要求。各初中、高中学校要配备“中考志愿填报咨询师”,由熟悉政策的人员担任并公布咨询电话,做好政策咨询解释。要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社会稳定。各高中学校、各学区、各初中学校于42日前将“中考咨询师”信息报基础教育科备案。

(六)加强风险防控各学校要在工作方案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要求,保障好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结合近年来工作实际和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卫健、公安、市场监管、保密等部门,完善疫情防控、安全保卫、考务安排等制度,针对报名、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等关键环节进行风险评估,梳理风险点,细化风险清单,有针对性的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要把考试疫情防控纳入属地疫情防控机制,认真落实各项防疫工作措施,加强考点考场安检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好考生和考务人员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按要求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文化课及有关项目专项测试工作,要制定周密、安全、公平的测试组织实施方案,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核准同意后实施,并报潍坊市教育局备案。

(七)明确目标责任。教体局与各高中学校逐一签订责任书,并将责任书模板报潍坊市教育局备案。

以上政策由青州市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青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1年青州市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表

3.2021年青州市高中招生艺体专业考试指导意见

4.潍坊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

5.2021年青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重点工作备忘录 

 

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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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1年青州市高中招生艺体专业考试指导意见

 

今年我市高中招生艺体专业考试由教体局统一组织,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不断加强音、体、美学科教学工作,鼓励青少年学生发展特长,促进学校艺体教育健康发展。

二、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2。

三、专业考试内容

1.体育专业:考试设基本素质测试和专项测试二项内容。基本素质测试满分60分,专项测试满分40分,两项得分相加作为最后得分。基本素质与专项测试评分标准均执行《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考试评分标准》。

基本素质考试设100m、立定跳远、原地掷铅球(男5公斤,女4公斤)3项,每项满分20分,每项按实际成绩计分,达不到最低标准的考生,该项目直接计0分。

专项考试设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和武术

田径:200米、400米、1500米、跳高、跳远,按实际成绩计分,成绩达不到最低标准的考生,专项成绩计0分,不具备特长生录取资格。

篮球:助跑摸高(单脚或双脚起跳)12分;综合技术14分;55半场或全场比赛14分。

排球:助跑摸高(双脚起跳)12分;综合技术14分;6633比赛14分。

足球:定位球传准12分;运球过杆射门12分;66比赛16分。

乒乓球:发球10分;综合技术12分;搓中侧身突击12分;比赛6分。

武术:今年起我市部分高中招收武术专项的特长生。考一组组合动作和一套器械套路,组合动作和器械套路的分值各20分(满分计),两项总分满分为40分。各项评分时,按10分制进行评分,然后把该项得分乘以2即为该项最后得分,两项得分相加即为武术专项的最后得分。

明年起部分高中将招收网球专项特长生。

2.音乐专业:考试设专项、副项和素质三部分内容。专、副项分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三项,考生可从其中任选一项作为主项,另选一项为副项;素质考试分音组模唱、节奏模打、视唱曲谱三项。音乐专业考试满分100分,主项成绩占总成绩50%,副项成绩占35%,素质考试占15%

1)专项、副项考试

声乐专项:演唱一首成品歌曲。考生自备声乐歌曲一首,必须是美声或者民族唱法,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以声乐为主项的考生,可任选器乐或舞蹈作为副项。

器乐专项:演奏一首成品曲目。考生自备器乐曲一首,所奏曲目必须达到全国器乐业余考级八级以上(包含八级),时间控制在8分钟之内。以器乐为主项,必须选择声乐为副项(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吉他、竖笛、葫芦丝、口琴、电子琴、尤克里里等乐器不能作为主项和副项参加考试。

舞蹈专项:表演一个舞蹈节目。考生自备完整的舞蹈剧目一个,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可以是民族民间舞、古典舞、中国舞、芭蕾舞、现(当)代舞等,但不包含体育舞蹈、健美操、街舞、啦啦操等。以舞蹈为主项,必须选择声乐为副项(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器乐、声乐考生要求演奏、演唱曲目完整,感情充沛,音准、节奏准确,音质、音色和艺术素质好,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和较强的表现力。

舞蹈专项考生要求身高男子在1.70米以上、女子1.60米以上,要求考试动作优美娴熟、流畅,感情充沛,能较好地把握作品风格,有丰富的表现力和扎实的基本功。

2)素质考试:音组模唱(5%)、节奏模打(5%)、视唱曲谱(5%)。

3.美术专业:设造型基础(素描)、色彩基础和速写三项内容,按532的比例折合计算专业成绩。

造型基础(素描)为180分钟,四开标准考试专用纸;按照100分阅卷打分,按50%的比例,折合计算考生专业成绩;主要考查考生对形体结构、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

色彩基础(水粉)为150分钟,八开标准考试专用纸;按照100分阅卷打分,按30%的比例,折合计算考生专业成绩;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认识和色彩基础技法表现能力。

速写为30分钟,八开标准考试专用纸;按照100分阅卷打分,按20%的比例,折合计算考生专业成绩;主要考查考生对人物动态造型、结构等的把握与表现能力。

四、成绩公示

体育、音乐专业考试当场公示原始成绩。美术专业考试在阅卷结束后公示原始成绩。

五、录取办法

1.专业划线办法。从今年起特长生专业录取只发合格证,不再划分等级。音乐、体育、美术特长考生按全市专业总计划(不分专项)11.5的比例统一划定专业合格线,音乐和美术专业考生在达到专业合格线的基础上,按学校、专业计划11.5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体育专业考生在达到专业合格线后,按学校、专项计划11.5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

2.综合录取办法。指取得特长生合格证的考生与其它普通考生共同参与综合录取的办法。首先按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总数11.2的比例统一划定特长生文化课控制线,在文化课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作为特长生参加录取,在文化课控制线以下的考生不作为特长生参加录取。之后按专业70%、文化课30%的比例计算文化课控制线以上特长生的成绩,按学校、专业计划(其中体育特长生按学校、专项计划)自高到低录取。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音乐、美术专业考试时间为410日,考点设在宏德学校。体育专业考试时间为411日,考点设在旗城学校。

各专业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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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潍坊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以下特殊考生享受相关照顾录取政策。

1.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烈士子女,普通高中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它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1个等级。

2.作战部队、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普通高中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

3.驻一般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华侨、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普通高中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提高一个等级,最高提到A等级。

4.独生子女,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数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划分等级。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项。

5.军人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军人子女均指现役军人子女。

6.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报考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职业院校的,享受普通高中录取照顾政策。


附件5  

2021年青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重点工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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