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四届青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青州新闻网     时间: 2019-02-19 08:33:25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市政协十四届九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青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2月20日至2月23日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中共青州市委领导讲话;

(二)听取并审议市政协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审议市政协其他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列席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协商讨论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州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协商讨论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四)大会发言;

(五)大会选举;

(六)表彰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提案、承办提案先进单位和政协委员抗洪救灾先进个人;

(七)通过大会决议;

(八)其它事项。

编辑:成同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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