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青州新闻网     时间: 2021-07-05 10:1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推进和规范青州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跟踪评价工作,了解公众对该开发区规划建设现状及发展历程中存在问题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青州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文本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阶段将在听取公众和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跟踪评价项目概况

(1)开发区设立

1992 年 12 月12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以“〔92〕鲁府外协组字第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对外经济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外向型经济“划区布点”总体规划方案>的通知,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原名为青州外向型工业加工区,位于青州市城区西南部。1995年,按照青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将开发区的位置调整到青州区北部。

(2)总体规划编制

根据《山东青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将开发区的功能定位确定为:建造生态型、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工业园区, 成为青州市城市经济新的增长点。根据开发区的发展需求及产业特点,总体规划控制区面积为90 km2,其中建设用地64 km2。

(3)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审查

2009 年 12 月 8 日,原山东省环保厅出具《关于山东青州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规划范围为西起青肯路、东至长深高速公路、南起309国道、北至镇前街,规划控制面积18km2。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OUjCBZ4sSR0r0Um_Jw6Mw

提取码:9tko

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s://pan.baidu.com/s/1KgVOx0ROFChKxHMrNLGHjA

提取码:xy9b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青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园区周围的居民、单位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欢迎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和环保保护方面提出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6日,以调查问卷、网络表单、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青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19806363785

联系人:李主任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州市方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6-3222385 邮箱:fyhuanping163.com

青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7月5日

编辑:成同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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