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青州新闻网     时间: 2023-01-02 15:13:59     


青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鲁青交(告)字[2022]第00002号

青州市长远物流有限公司等公司:

你(单位)道路运输车辆鲁VY5987等,经G233国道K1024+30、G516国道K140+500米处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抓拍,涉嫌超限运输。我局于2022年10月15日通过青州市融媒体中心、青州市交通运输局公众号,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意见。经查证属实,认定超限运输行为,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等相关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青州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违章处理室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法律义务,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青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青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联系人:张良 董瑞雨联系电话:0536-3209287地址:青州市凤凰山东路1766号附件:超限运输车辆所属公司名单


青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超限运输车辆所属公司名单(长按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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